申请条件:
1、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市积分制系统)已取得核定积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连续满1年)
3、至少符合其中一项(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
☑在天河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
☑在天河区创业。
备注:
“市积分制系统”积分申请方法请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办指南》执行(详阅该指南http://lsj.gz.gov.cn/zcjd/content/post_7990869.html)。
申请人在“市积分制系统”中有核定积分后可在“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以下简称:“区积分制入学系统”,该系统于4月1日10时至4月10日17时开放)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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