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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联合举行《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办法》明确,平台经营者、餐饮提供者与独立网约配送员,送餐经营者与网约配送员,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当订立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法保障网约配送员享有工作报酬、休息、工作安全等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和支持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
如网约配送员通过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送餐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平台经营者可以为其参加单险种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办理;鼓励平台经营者、餐饮提供者和送餐经营者向网约配送员提供与职业伤害有关的商业保险方案。
关于劳动报酬,《办法》明确,平台经营者、餐饮提供者和送餐经营者应当完善网约配送员工作报酬规则,制定合理的单笔配送报酬和工作量考核要求,明确工作报酬发放时间、方式,并按时足额发放。网约配送员在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夜间等情形下送餐的,鼓励平台经营者、餐饮提供者、送餐经营者提高单笔配送报酬或者适当给予补贴。(澎湃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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